昨天,市工商局联合市质监局共同发布了 《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示范文本,其中强制规定电梯困人时维保人员抵达现场的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在此基础上具体时间可由合同双方自行约定。据悉,这是我国电梯行业首例由政府出台的合同示范文本,今年10月1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
现场维护保养至少两人
合同示范文本还规定,维保单位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另外,电梯维修保护单位应根据电梯分布密度设置驻点数量。
首份电梯维保合同诞生
发布会后,崇文工商分局还介绍了北京市首个《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办法,同时北京铁路局和北京市京承电梯有限公司现场签订了我市第一份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结束了过去由维保单位单方面起草合同文本的历史。
■适用范围
据介绍,该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在我市的居民小区、商场、写字楼等各类生产、生活场所内运行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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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电梯8万余台
据悉,目前本市在用电梯总量为8万余台,接近全国电梯总数的10%。在今年北京市拟办的59件重要实事中,“加强在用电梯管理”等问题排在第1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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